專屬帳戶(SMA)-策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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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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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高凈值個人及家族辦公室客戶日益尋求個人化的投資解決方案,專屬帳戶(Separately Managed Accounts,簡稱“SMA”)因此成為資產管理機構的重要服務形式。通過SMA,資產管理人可根據客戶的具體財務目標,量身定製投資策略。然而,在全球市場環境下設立SMA帳戶,往往涉及複雜的合同安排與運營結構,尤其是在香港,持有第9類牌照的資產管理人還需應對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所設定的額外監管要求。 高凈值個人及家族辦公室客戶日益尋求個人化的投資解決方案,專屬帳戶(Separately Managed Accounts,簡稱“SMA”)因此成為資產管理機構的重要服務形式。 通過SMA,資產管理人可根據客戶的具體財務目標,量身定製投資策略。 然而,在全球市場環境下設立SMA帳戶,往往涉及複雜的合同安排與運營結構,尤其是在香港,持有第9類牌照的資產管理人還需應對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所設定的額外監管要求。 本指南將從巨集觀角度出發,概述SMA市場的主要趨勢與常見問題,並結合香港第9類牌照的監管框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戰略建議,協助資產管理人在簽署SMA協定時優化其談判與合同安排。
結構性與談判挑戰
費用與估值 在專屬帳戶(SMA)管理中,費用爭議時有發生,主要源自於客戶對費用透明度的高度關注。通常,業績報酬設定為超出基準(如 SOFR)收益的 10%至 20%,而管理費則在資產管理規模(AUM)的 0.5%至 2%之間。當前市場趨勢傾向採用分級費率結構,即隨著客戶資產規模的增加,費率逐漸降低。同時,也有越來越多的管理人選擇將業績報酬延後支付,以實現與客戶在長期利益上的一致。
管理人權限與客戶控制 在專屬帳戶(SMA)管理中,明確管理人的自由裁量權至關重要。客戶可能會提出一系列限制性要求,例如要求擁有否決權,或頻繁參與投資決策,這可能導致管理人與顧問之間的角色界線變得模糊。許多管理人面臨的挑戰在於,如何在保留自身投資決策自主權的同時,讓客戶對其在投資組合中的控製程度感到安心。
託管與報告機制 在專屬帳戶(SMA)安排中,客戶常常會提出使用其偏好的託管機構的要求,因此合同中需明確資產隔離及責任劃分等條款。管理人應對託管機構的財務穩健性及網絡安全能力進行盡職調查,並確保 SMA 協議中明確規定報告頻率(通常為季度或月度)、報告內容範圍(包括持股、績效表現及費用)以及報告的交付方式。
終止與退出權利 在專屬帳戶(SMA)管理中,當客戶希望快速退出時,終止安排往往容易引發爭議,而管理人則通常需要一定時間來有序處置非流動性資產,以避免對投資組合造成不利影響。一般而言,SMA 協議會要求客戶提前 30 至 90 天發出終止通知。除非合約另有約定,但退出費用較為少見。對於非流動性資產,通常會以實物形式移交,或以市場價值出售。
跨國投資 在 SMA 協議的談判階段,關於跨國投資的討論日益頻繁。這類投資通常會引入額外的複雜性,因為客戶與管理人不可避免地需要共同應對監管、匯率及稅務等方面的問題。近年來,客戶對稅務效率策略(例如稅損收割)的需求不斷上升,這也促使管理人更傾向於採用能夠優化稅後回報的投資結構。
投資指引的調整 在帳戶管理過程中,客戶投資優先順序的變化可能會引發中期投資指引的調整,而這類變更往往會對投資組合管理造成乾擾,甚至影響客戶關係。通常,任何對 SMA 協議中投資授權或管理範圍的修改都需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建議設立 10 至 30 天的評估期,以便充分評估變更可能帶來的影響。
爭議解決機制 若缺乏結構化的處理機制,圍繞費用、績效或投資決策的爭議可能對管理人造成聲譽或法律風險。因此,我們建議 SMA 協議中應設立分層式爭議解決機制,通常包括協商、調解及仲裁等階段。 在實際操作中,常見的爭議解決地包括倫敦、新加坡或香港。對於總部設在香港的管理人而言,選擇香港作為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地更為有利,不僅有助於簡化流程、降低成本,也有助於提升處理效率。
最低投資門檻 對於同時管理專屬帳戶(SMA)與其他基金(尤其是私募或量化策略基金)的資產管理人而言,設定最低帳戶要求是一項重要的考量。此類門檻通常設定在 1,500 萬美元或更高,具體數金額取決於管理資產規模(AUM)、營運成本及所採用的投資策略。這項門檻反映出管理人在專有技術、資料取得及專業能力所需的重大投入。
香港管理人的監理考量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對在香港境內進行的「受規管活動」設立了全面且嚴格的監管框架。對於專屬帳戶(SMA)管理人而言,最相關的受規管活動包括第 9 類(資產管理)及第 4 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牌照。在此背景下,除了前文提到的合約結構安排外,SMA 管理人還需特別注意《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571 章)及其附屬法規(如《基金經理人幹守守則》(FMCC))中所規定的具體監理要求。這些規定構成了管理人在香港合法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基礎,涵蓋了客戶適當性、資訊揭露、風險管理、反洗錢等多個面向。
客戶協議與適當性評估 對於持有第 9 類牌照的資產管理人而言,制定清晰、嚴謹的 SMA 客戶協議是確保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監理要求的關鍵環節,尤其是在界定管理人自由裁量權方面。
根據《基金經理人操守守則》第三部分及《操守準則》第 5.2 段的規定,管理人必須履行適當性義務,確保 SMA 策略與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目標相符。這要求管理人對客戶進行全面的「了解你的客戶」(KYC)評估。
客戶分類的實際影響與合規要求 客戶所屬的分類對管理人而言有重要的實際影響,必須加以充分關注。對於個人專業投資者(PI),管理人應透過客製化的 KYC 流程進行評估,包括使用問卷收集其財務狀況與風險偏好,並透過訪談方式驗證其回答的準確性。此外,也應設立年度審查機制,並提供簡單易懂、避免使用術語的揭露資料,以確保其持續符合適當性要求。
客戶准入與反洗錢 / 客戶盡職調查(AML/KYC) 大多數持有第 9 類牌照的資產管理人,其牌照上通常附有「僅限專業投資者(PI only)」的限制條款,即僅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因此,管理人必須核實客戶是否符合專業投資者資格標準-對於個人客戶,其投資組合需不少於 800 萬港元;對於機構客戶,其總資產需不少於 4,000 萬港元。
託管規則 對於持有第 9 類牌照的資產管理人,另一個常見的監管條件是禁止其直接持有客戶資產。因此,管理人必須委任外部託管機構,以確保資產的隔離管理、定期對帳以及安全的記錄保存機制。
持續性義務 為保障投資者權益及維護市場誠信,《基金經理人操守守則》(FMCC)對第 9 類牌照持有人在管理專屬帳戶(SMA)方面設定了一整套持續性義務。近年來,監管趨勢日益強調透明度、公平性和風險管理,相關要求也不斷更新。主要義務包括以下幾個面向:
虛擬資產專屬帳戶(VA SMAs) 對於管理的專屬帳戶中虛擬資產(VA)曝險超過總資產價值(GAV)10%的第 9 類牌照持牌人,根據香港證監會(SFC)於 2021 年 10 月發布的《有關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通函》及 2019 年 10 月的相關條款,必須在其牌照上申請「虛擬資產管理權限」(Type 9VA uplift)。
針對虛擬資產客戶的適當性評估也必須涵蓋虛擬資產特有的風險因素(如價格波動性、監管不確定性),以確保客戶充分理解相關影響。在實際操作中,管理虛擬資產 SMA帳戶將要求管理人升級其風險監控系統,對員工進行虛擬資產合規培訓,並委任具備虛擬資產託管能力的託管機構-這類安排在複雜性與成本上均遠高於傳統金融資產管理。
結語 專屬帳戶(SMA)為資產管理人提供了一個靈活的平台,可向廣泛的客戶群(無論是專業投資者還是零售客戶)提供量身訂製的投資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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